兄弟二人因母亲摔伤后的医疗费承担与赡养照料问题产生纠纷,积怨多年难以调和。兰溪要债公司调解员立足亲情与法理,耐心疏导沟通,明晰子女赡养义务,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妥善化解家庭矛盾,重拾手足温情。
案情简介
2026年1月7日,昌宁县某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当事人属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转报,霍某甲与霍某乙兄弟二人因母亲摔伤后的医疗费承担与赡养照料问题产生纠纷,申请调解处理。分家析产时约定李某随霍某乙共同生活,日常以李某独立生活为主。2025年7月,李某不慎摔倒受伤,霍某乙未及时将其送医救治,后由霍某甲将李某送至保山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垫付住院治疗费9980元,且住院期间全程由霍某甲照料。李某出院后,霍某甲就垫付的医疗费用,向霍某乙提出承担主张,双方就此产生纠纷。
调解过程
某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申请后,组织人民调解员第一时间前往纠纷属地村民委员会开展走访调查,核实双方除本次医疗费用争议外的其他矛盾纠纷情况。经查,霍某甲与霍某乙二人分家已二十余年,日常关系不睦;霍某乙至今未婚,以领取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及打零工维持生计。李某摔伤送医后,一直由霍某甲照料至今,纠纷核心焦点为李某后续的赡养照料归属,以及住院治疗费用的承担问题。
针对上述焦点,调解员制定两步调处方案:一是以情促和。紧扣双方亲兄弟的血缘关系,从亲情角度开展劝导,引导双方念及手足情分与母亲养育之恩,理性处理纠纷;二是以法明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赡养义务的相关规定,向双方讲解法律条文,明晰子女对父母的法定赡养责任,帮助当事人树立“遇事找法、解纷靠法”的法治意识。
调解结果
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一、李某后续由霍某甲照料共同生活,霍某甲负责李某的生养死葬相关事宜;
二、李某名下银行卡账户中扣除李某本次住院治疗相关费用9980元,银行卡账户剩余资金由霍某甲支配使用,专项用于李某的日常照料开支;
三、霍某乙逝世后,其丧葬善后事宜由霍某甲家庭负责处理,霍某乙名下所有财产归霍某甲所有,名下承包土地由霍某甲经营管理;
四、协议签订后,双方不再就此事产生争议,今后和睦相处,互帮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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